法 律 諮 詢
本中心邀請專業律師免費提供一對一法律諮詢,協助社區民眾諮詢離婚、子女監護、婚暴、夫妻財務等民事案件為主的相關法律問題。
預約須知
服務對象:以中心服務對象為主,或設籍或實居於臺北市之社區居民
服務時間:週三晚間7 點至9 點,每 30 分鐘為一時段,本中心保留
調整服務時間之權利
服務地點:中心7 樓會議室
預約方式:採電話預約,來電時請告知預約者姓名及諮詢內容。
服務內容與服務規定:
1. 採預約制實體面談諮詢,諮詢者務必親至本中心面談,始提供服務。
2. 本項服務僅供事先預約者本人或其重要他人使用,非相關人等及非當 初約定欲諮詢之問題,恕無法提供服務。諮詢者最遲須於諮詢日前一 日下午 4 點前完成電話預約。
3. 除本中心公告之服務時間以外之時段,恕不提供服務。
4. 諮詢者須以口頭或書面說明案情,如案情複雜,本中心得要求提供具 時間與因果關係之書面資料。
5. 為維護後續諮詢安排,請提前 5 分鐘報到。欲更改或取消諮詢時間 者,最晚應於諮詢前一日下午 4 點以前來電。未依規定時限取消而
未出席者,將暫停使用本服務 3 個月。
6. 諮詢時間限定 30 分鐘,若超過時間,下一位諮詢者已到場時,諮詢 律師得停止服務。諮詢者若遲到,其遲到時間亦計入諮詢時間內。
遲到 10 分鐘者,視同放棄該時段服務。
當次服務之諮詢律師為本中心排定,諮詢者不得要求更改。
收費情況:本服務為免費服務
其他說明:
1. 本中心提供之法律諮詢乃屬非營利性質,中心諮詢律師不接受諮詢者 私下委託行為。
2. 諮詢內容僅供參考,是否採納由諮詢者自行決定,諮詢律師僅就專業 立場提供諮詢意見。
3. 諮詢者若不提供相關案情說明,本中心諮詢律師得拒絕服務。
4. 本中心律師與工作人員恕不接受任何餽贈,敬請配合。
5. 本中心保留調整服務內容與辦法之權利,最新資訊請以公告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