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114年11月交通安全宣導重點如下:
本月持續推動「See & Be Seen 我看得見您、您看得見我」宣導主題,強調用路人應保持可見性,以提升行車與行走安全警覺。
並配合加強宣導以下觀念:
- 走行人穿越道,不任意穿越車道。
- 路口停讓行人,確保行人安全。
- 專心過馬路,不滑手機。
- 不從他人無法預期之處穿越道路。
- 「See & Be Seen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」: 提醒用路人保持足夠的能見度,提高彼此的安全警覺。
- 人本交通:共同維護安全行走空間,強調駕駛應減速慢行、停讓行人,行人也應專心通過路口。
